| 宁波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公示 |
|
发布处室: 发布日期:2012-03-01 作者: |
根据镇海区经信局《关于重新认定宁波博帆卫浴有限公司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请示》(镇经信〔2012〕9号)、《关于重新认定宁波镇海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的请示》(镇经信〔2012〕8号)、《关于重新认定宁波德泰化学有限公司为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利用)企业的请示》(镇经信〔2012〕17号)和鄞州区经信局《关于要求认定宁波金龙竹木业有限公司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请示》(鄞经信〔2012〕19号)申请,经审核,宁波博帆卫浴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三剩物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宁波镇海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利用电厂粉煤灰生产商品粉煤灰、宁波德泰化学有限公司利用炭黑尾气燃烧产生的余热生产的热力和宁波金龙竹木业有限公司利用“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生产木刨花板符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要求,拟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 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10日。 二、公示期间,市经信委接受关于宁波博帆卫浴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宁波德泰化学有限公司和宁波金龙竹木业有限公司在资源综合利用中中存在问题的来电、来访及电子邮件,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公示期间设立的举报电话和邮件地址如下: 电话:0574-56808638 邮箱:zwb75@126.com 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1号楼506室。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