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海区经信局《关于再次认定宁波市镇海永恒建材厂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请示》(镇经信[2014]122号),依据《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要求,经审核,宁波市镇海永恒建材厂综合利用碎屑(采矿废渣)生产的砖(混凝土实心砖和混凝土多孔砖)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要求,综合利用资源来源稳定可靠,产品和生产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拟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24日。
二、公示期间,市经信委接受关于宁波市镇海永恒建材厂资源综合利用中存在问题的来电、来访及电子邮件,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公示期间设立的举报电话和邮件地址如下:
电话:0574-89186439
邮箱:jwc@nbit.gov.cn
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405室。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