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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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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处室: 发布日期:2012-02-21作者: |
根据《关于要求奉化市茂森竹业有限公司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请示》(奉经信〔2011〕40号)。经审核,该企业利用农林三剩物篾黄为主要原料 生产竹刨花板,符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要求,拟认定该企业生产的竹刨花板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 2012年2月21日至2012年3月1日。 二、公示期间,市经信委接受关于奉化市茂森竹业有限公司利用农林三剩物篾黄为主要原料生产竹刨花板中存在问题的来电、来访及电子邮件,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公示期间设立的举报电话和邮件地址如下: 电话:0574-56808638 邮箱:zwb75@126.com 地址: 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1号楼506室。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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