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公示
发布处室: 发布日期:2011-11-22 作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2774号)公布了通过审定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名单,拟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枫林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家企业6个发电机组名列其中(具体见附件)。根据《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发改办环资[2006]1864号)的要求,将对上述通过资源综合利用审核的机组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1年11月22日至12月1日。
二、公示期间,市经信委接受反映3家企业垃圾发电机组在垃圾焚烧发电中存在问题的来电、来访及电子邮件,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公示期间设立的举报电话和邮件地址如下:
电话:0574-56808638;
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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