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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宁波众茂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公示 |
| 来源:宁波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日期:2011-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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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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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处室: 发布日期:2011-09-29 作者:
| 根据镇海经信局《关于认定宁波众茂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请示》(镇经信[2011]13号),依据《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规定,经审核,宁波众茂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掺兑废渣比例超过70%,符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要求,拟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1年9月29日至2011年10月8日。 二、公示期间,市经信委接受关于宁波众茂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中存在问题的来电、来访及电子邮件,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公示期间设立的举报电话和邮件地址如下: 电话:0574-56808637 邮箱:zwb75@126.com 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1号楼521室。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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