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企业入会申请
  协会概况 协会工作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会务会展 专家专栏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区 会员专区
  会务会展
  最新展会
  国内外各种会议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 页 > 会务会展 > 国内外各种会议
赴德法参加燃煤电厂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专项培训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日期:2012-06-11

      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关于《赴德法参加燃煤电厂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专项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借鉴发达国家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成熟运作模式及先进技术装备,加强国内外在相关领域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大宗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率,提升我国相关领域人才的专业水平,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联合德中高级人才交流与经贸合作促进会(外专局指定境外培训机构-渠道号204917)拟组织会员和相关单位出国参加燃煤电厂大宗固废专项培训。

  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出国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

  ()热爱祖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好。

  ()相关领域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科研院所的有关负责同志。

  ()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培训活动。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待定(201210月前后、全程15)

  ()授课地点

  1、德国鲁尔波鸿大学--该校于1962年始建,位列德国高校综合实力十大排名,并获德国燃煤特别研究领域评选第二名。此外,波鸿大学地处鲁尔工业区,此地见证了德国新兴工业转型的历史,在新能源新材料的科研以及电厂固废处理领域具备相当的经验。

  2、法国巴黎大学--所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联合大学,其前身是索邦神学院,成立于12世纪初期,被誉为欧洲大学之母。尤其是在环保科技方面该校一直处在欧洲的领先地位,此外该校师资力量雄厚,法国知名的科研机构都云集此处。

  三、课程设置及结业证书

  ()课程设置

  1. 德国及欧盟环保政策法规、财政扶持手段、专门机构的设立与职责;

  2.德国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理及排放量等方面的现状分析;

  3.德国粉煤灰的利用、研发与改造;

  4.德国粉煤灰的利用及其对质量的控制;

  5.德国粉煤灰加工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保护措施;

  6.利用煤灰发电基地的立项,以及项目实施情况介绍;

  7.德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最新和适用技术介绍;

  8.德国烟气脱硫石膏资源化利用现状及展望;

  9.烟气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的最新生产工艺技术;

  10.典型烟气脱硫石膏样品的纯度、颗粒特性、化学成分性质、杂质和有害物质特性的相关知识;

  11.欧洲国家在粉煤灰利用管理体系方面的研究;

  12.欧洲国家粉煤灰利用专用设备的研究开发。

  上述培训课程以资深专业人士加名校课堂授课为主,并结合课堂内容安排以下对口企业实地参观考察:鲁尔煤管区开发协会、德国煤炭研究所、RAG德国煤炭公司、德国煤炭综合利用研究机构、德国煤炭博物馆、ASG培训机构等(具体行程和公务安排将在收到回执后另行通知)

  ()结业证书

  完成培训课程并通过结业考试后,将由协会及联办方(德中高级人才交流与经贸合作促进会)联合颁发结业证书。

  四、培训及考察的国家

  德国、法国、荷兰、瑞士、意大利等国家。

  五、培训费用

  ()报名费5000(含国外邀请函、签证费、通讯费、境外联络费、签证培训费等)

  ()培训费用(具体待收到回执后另行通知)。包含国际和城际间交通、国外食宿、专业培训及考察费、工杂费、翻译费、保险费、专业参观门票费等。

  六、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731(因需预留足够的办理审批及签证时间)

  七、报名方式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参加培训人员的条件填写《申请申根签证个人资料表》(详见附件),于报名截止日前报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并同时将5000元报名费汇至:

  单位名称: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中铝大厦支行

  账号:1100 1117 6000 5900 0030

  各单位报名后,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将协助办理出国手续等事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各地有关部门(各专业委员会、相关协会、学会等)也可协助组织,统一报名。

  八、注意事项

  ()报名费为出团前操作支出成本,签证未通过不予退还,但如参加协会组织的其他团组可延续使用。

  ()若签证顺利通过,培训费用也已缴纳,团员因自身原因无法跟团,除报名费外将收取培训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剩余费用退还。

  ()食宿标准:全程三星级标准双人间;国际飞行乘坐经济舱、团队标准午晚餐。如您需要单人间住宿或提高乘机标准,请报名时做出特别说明,并另行交纳差额。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菲、郭占强

  电 话:010-82298541826839

  传 真:010-8229852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 1106

  邮 编:100082

  附 件:申请申根签证个人资料表

附件下载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宁波市节能公共服务网 中国政府网 宁波城管网 宁波财税网 宁波墙散网 宁波政府网 浙江政府网
 
首页协会概况协会工作行业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会务会展专家专栏认定专区会员专区联系我们
宁波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宁波市范江岸路138弄育才家园26号107室 电话:0574-87317065 传真:0574-87056625 邮编:31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