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住建部的“全国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安排,上海、宁波、绍兴、湖州、台州、常熟、兰州、白银等8个城市作为首批城市率先于7月27日开通“全国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这样,宁波市民只要持有一张“互联互通交通卡”就可在这8个城市中畅行通用。
据《宁波日报》记者在有关会议上获悉:“互联互通交通卡”为新发行的卡种,将于8月1日起正式开售,我市现有的公交卡不能“互通”“互联互通交通卡”在各城市的刷卡领域不一样。开通后,宁波发行的交通卡可在上海公交车、地铁、轮渡上使用,出租车由于机具改造问题暂未纳入互联互通。而在绍兴、湖州、台州等地,宁波的交通卡只适用于市区公交。另外,该卡在宁波市内公交领域享受与普惠卡同等的待遇,即六折优惠。在其他城市使用时,则需参照各个城市的规定,优惠幅度不尽相同。国家住建部每半年推出一批新加入的城市,今年底或明年初省内的杭州将纳入互联互通平台。“十二五”期间,“全国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的城市将达到60个。另悉,互联互通交通卡工本费20元,充值上限为1000元,不记名、不挂失。目前,该卡只能在宁波14个市民卡服务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和充值,银行、邮政等代理网点暂不受理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