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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发改环资〔2016〕2851号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 日期:2016-12-31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2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市政委,计划单列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城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

  为统筹推进“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们编制完成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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