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11〕4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工原〔2010〕第127号)规定,为规范准入公告管理,便于社会监督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线,我部制定了《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及时将本地区(单位)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和《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企业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文档)报送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联系人:陈立新 陈恺民 电 话:010-68205578,68205569 邮 箱:chenkm@miit.gov.cn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doc 2.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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