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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节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190号
来源:宁波市政府网站 日期:2010-08-10

                           关于印发宁波市节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宁波市节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日

  宁波市节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市节能攻坚工作,进一步强化节能目标动态管理和预警调控,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千名干部(专家)进千家企业”节能专项行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当前,我市节能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正处于决战攻坚的关键阶段。深入组织开展节能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节能降耗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全市“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完成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发挥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快、重、准、实”的要求,全力组织开展好全市节能专项行动,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活动时间安排

  节能专项行动总体时间安排为2010年7月~2011年2月。具体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8月中旬):各地、各相关部门成立节能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形成工作网络,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中旬~12月底):全面组织开展各项节能专项活动,切实加强节能目标动态监管、跟踪管理、督促检查;深入企业基层一线,主动倾听企业呼声、帮助解决企业突出困难,促进企业节能目标的完成;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广泛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节能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2月底~2011年2月前):认真总结全市节能专项行动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建立健全节能工作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节能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节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节能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协调解决节能专项行动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确保节能专项行动高效、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余红艺

  副组长:陈炳荣  市政府

  林克宇  市经委

  成  员:张松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陈德良  市监察局

  叶春华  市经委

  董维克  市发改委

  汤柏生  市统计局

  孙志能  宁波电业局

  陈南翔  市质监局

  张镇岳  市财政局

  胡跃军  市交通局

  吴胜甫  市贸易局

  方锡彪  市建委

  陈树生  市卫生局

  王民宣  市旅游局

  张逸平  市城管局

  刘兴祥  市机关事务局

  胡国常  市农机局

  陈员祥  市海洋渔业局

  阮志贤  市教育局

  徐建华  市外经贸局

  马  荣  市工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宁波中山饭店),由林克宇兼任办公室主任,叶春华、张松才、陈德良、汤柏生、张镇岳、孙志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市级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实行集中办公,下设综合协调部、预警监测部、新闻宣传部、督查服务部。市节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节能专项行动办”)的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节能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进度,建立信息沟通,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月度能耗统计、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每月分析全市和分地区、分行业的经济增长情况和能耗情况,及时提交节能目标的调控应急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做好区域用电控制和有序用电的监测、分析和跟踪监督工作,及时制止违规用电行为,落实有序用电的政策解释等工作。

  (三)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政策,发掘企业节能工作亮点,树立典型,表扬先进,曝光落后。

  (四)做好2009年度节能目标考核评价与2010年节能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及“两高”行业落后产能淘汰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五)倾听企业呼声,反映企业需求,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节能工作及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建委、贸易局、交通局、卫生局、教育局、旅游局、城管局、机关事务局、农机局、海洋渔业局等市级主要涉能部门要参照市节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抓紧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制订本地区、本系统的节能专项行动方案,并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节能专项行动工作体系。

  (二)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市级重点用能企业(单位)的督查服务工作,由市节能专项行动办具体负责实施;其它重点用能企业(单位),由各地、各市级主要涉能部门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自行确定并负责实施。

  (三)建立完善信息专报与发布制度。各地、各市级主要涉能部门要建立完善重要信息日报制度,落实专人,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给市节能专项行动办。市节能专项行动办要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每周定期编发专项行动简报,抓紧构建完善节能信息监测数据平台,建立完善重大信息专报与发布制度,建立节能专项行动专家库,探索建立节能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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