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甬资综协[2012] 11号函
关于请提前做好企业
“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2年6月份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上报资料汇总,有下列企业已将至“宁波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复审时间:
宁波绿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上次认定时间为2011年1月份
宁波恒新建材有限公司 上次认定时间为2011年1月份
余姚市恒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上次认定时间为2011年1月份
北仑岩东排水有限公司 上次认定时间为2011年2月份
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 上次认定时间为2011年2月份
望上述企业抓紧时间提前作好复审申报工作。受宁波市经信委能源与综合利用处委托,今后各企业的申报资料(可以暂不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先报送到本协会,由协会专家审阅—提出需修改或补充意见—反馈于企业再次整理后,企业再向当地经发局提出申报(如企业觉得有必要在正式提出申报前将整理后的资料请专家审核一下,也可重新报送本协会)。
宁波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