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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宁波市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甬节能办〔2014〕15号
来源:宁波市经信委网站 日期:2014-05-28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宁波市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甬节能办〔2014〕15号

作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各县(市)区节能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宣传节能低碳,在全社会树立和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美丽宁波,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委印发的《关于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926号)要求,结合我市节能节水和低碳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宁波市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宁波市第7个节能宣传月,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全国低碳日”时间为6月10日。

二、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为“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2014年宁波市节能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节能节水,你我共行”。

三、宁波市节能宣传月期间,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节能节水为重点,以节能“六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广泛宣传节能节水知识,树立勤俭节约理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节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加大宣传力度。

四、今年开展第2个全国低碳日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等媒体宣传低碳先进代表,交流低碳发展经验,在低碳日掀起节能减碳行动高潮。

五、市节能办牵头开展节能宣传月“1+X”系列宣传活动,主要包括:举办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发送节能公益短信,开展节能知识竞赛,节能技术直通车,节能知识面对面,节能窍门手把手,LED公共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节能、节水技术产品推介,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及能管员培训班,节能专项监察,发放一批节能政策、节能产品导向目录、节能招贴画等宣传资料。

六、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的组织工作,推动开展节能节水全民行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既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经信、发改、交通、住建、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贸易、旅游、农机、渔业、城管等市级主要节能节水管理部门,以及科技、环保、农业、外经贸、国资、市委宣传部、文广新闻出版、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电业、军分区等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节能及相关工作特点,突出重点,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各级节能、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宣传节能减排降碳先进典型,展示节能低碳发展行动成就,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减少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珍爱自然、保护生态。

各级交通部门要以低碳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传播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培育绿色交通文化,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使绿色低碳成为交通运输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各级住建部门要大力传播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绿色建筑行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成效,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低碳生态城市的相关理念等宣传活动。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着力宣传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要组织各类公共机构,通过多种形式,践行节能降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降碳常识,推广节能节水降碳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节水、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各级卫生部门要开展绿色医院创建的宣传活动。

各级贸易、旅游部门要加强绿色饭店、绿色商场、绿色宾馆建设,引导企业制定完善的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和节能降碳工作规划,严格执行节能降碳政策,加强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促进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和销售。号召流通企业发挥社会责任,利用自身渠道对商品包装物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回收,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各级农业、农机、渔业等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节水农村行活动,通过技术咨询、宣传培训和生产指导,宣传推广农业、农机和渔业节能节水低碳技术。

各级城管部门要推进节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以进社区、进家庭为重点,大力宣传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的知识,提高全社会资源节约理念。

各级科技部门要通过推介交流等活动宣传推广节能节水低碳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节水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国内外节能节水低碳的小窍门和小技巧,提高公众的节能节水低碳科技意识和能力。各级科协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多种载体和手段,在群众中大力普及节能低碳知识。

各级环保部门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普及节能低碳环保科学知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理念、生态道德观,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各级国资委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节水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开展企业能效对标,推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及认证。加大国有企业节能节水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提高节能节水低碳专业技能。

各级宣传和文广新闻出版部门要组织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形式集中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

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为节能减排降碳做贡献”活动,在职工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围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活动。大力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发挥职工节能减排降碳义务监督员作用,发动职工群防群治,杜绝跑冒滴漏,为企业节能减排降碳做贡献。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减排降碳的理念与知识。在企业青年职工中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在少先队组织中开展主题队日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青少年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推进“共建美丽家园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千名巾帼环境友好使者”活动,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环保低碳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宁波。

其他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节能低碳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形成人人讲节能节水、事事重节能节水、处处抓节能节水的良好氛围。

七、节能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和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12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宁波市节能办。

附件:2014年宁波市节能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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