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杭州湾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经发局,各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保民生、保有序、促节能、促转型”的工作要求,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浙经信电力〔2014〕200号)文件精神,确保电力迎峰度夏期间供用电秩序稳定,特提出本工作意见。
一、2014年供用电形势预测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开局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总体处于平稳增长区间,1-4月,全市全社会累计用电量162.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4%,预计2014年宁波统调最大用电需求将达1080万千瓦,增幅为7.67%,如遇极端持续高温天气,最大用电需求将达1100万千瓦以上。根据全省供电能力以及去年夏季用电指标分析,全省对我市最大供电能力为1100万千瓦左右,基本能达到供用电平衡。但由于我市局部地区电网网架薄弱,用电高峰期间,部分县(市)区仍将出现网架性缺电。另外,随着建成投产的大机组、大容量发输电设施越来越多,电力生产运行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一旦设备故障停运或出现台风、地震、洪水、火灾等紧急情况影响电力正常供应,有可能导致出现较大的供用电缺口。
二、有序用电方案安排
(一)方案分级
根据全市电力供需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种因素,2014年安排宁波电网错避峰负荷共计122万千瓦,共分6级方案执行。
具体如下:
A级方案:20万千瓦
B级方案:40万千瓦
C级方案:60万千瓦
D级方案:80万千瓦
E级方案:101万千瓦
F级方案:122万千瓦
全市错避峰预案按A-F级分级启动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有序用电错避峰预案,具体落实措施应按周一至周日分别排定。
(二)指标分解
2014年有序用电方案中122万千瓦错避峰负荷,按各地2013年7、8两月统调最高用电负荷平均值占全省比例,统筹居民用电及业扩增长情况,并结合宁波地区宾金直流故障拉限电序位表中各地区拉线负荷占比进行分解,其中:海曙2万千瓦,江东4万千瓦,江北3万千瓦,镇海8万千瓦,北仑18.5万千瓦,杭湾4万千瓦,鄞州20.5万千瓦,慈溪27.5万千瓦,余姚18.5万千瓦,奉化6万千瓦,宁海6万千瓦,象山4万千瓦。
具体如下:
各地也可按自己预测的用电缺口适当增大有序用电错避峰负荷安排,但不得低于全市下达的指标值。除此以外,请各县(市)区根据自身电网结构及电网“卡脖子”严重程度另行安排区域性有序用电错避峰计划和措施。
另外,全市安排120万千瓦超电网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在供电能力不足时,按照“错峰不拉线、力争不拉电”的原则,遵循“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顺序,严格执行《宁波电网超电网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最大限度避免停限电带来的损失。
(三)机动负荷安排要求
为了遵循有序用电“限得下,用得上”的原则,同时,为在用电临时短缺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实施有序用电,并以尽可能少的用户参与,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有效错避峰,今年122万千瓦的有序用电方案要求安排应急机动负荷40万千瓦,其中镇海4万千瓦,北仑8万千瓦,杭湾1万千瓦,鄞州7万千瓦,慈溪8万千瓦,余姚7万千瓦,奉化2万千瓦,宁海2万千瓦,象山1万千瓦。应急机动负荷方案编制要求如下:
1.应急机动负荷安排应以专线用户和大用户为主,单个用户错避峰负荷一般要求5000千瓦以上。
2.严格控制应急机动负荷响应时间,通过组织应急机动负荷演练或与用户签订协议,提高用户配合意识,确保在电网临时有缺口时,能在20分钟之内立即压减或切除应急机动负荷。
3.安排应急机动负荷必须排除高危、重要用户,防止快速切除负荷时导致的人身、设备事故和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推进有序用电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按照省政府“两保、两促”工作要求,坚持“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限”、“控制与节约并举”的有序用电原则,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各地经信部门要结合企业的单位用能、用电、排污、土地等资源占用所产出的产值、利润、增加值、税收等贡献指标,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分排序,作为编制错避峰方案、实行“分类分档有序用电”管理的重要依据。要遵照“四定”要求,按照用户电力负荷特性,帮助、指导用户设计个性化错避峰方案,确保城乡居民、重要部门、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的用电。
(二)切实推进工业企业降能耗增质效工作。各地要将有序用电工作与推进企业降能耗增质效、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有机结合,发挥电力供应的倒逼作用,优化和完善电力资源配置。要结合工业企业降能耗增质效专项工作方案,建立用能(用电)增长与产值增长的比对制度,对用电增长明显高于产值增长、且单位用电产值贡献下降的企业,优先列入有序用电错避峰企业名单。要结合当地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对连续三个月用电增长明显高于产值增长的企业,要通过阶段性有序用电措施,限制企业过度用电,并建立用电量“月超、次(月)还、季清”管理办法。
(三)切实提高有序用电应急响应能力。各级经信部门和供电公司在有序用电方案制定落实中,要充分考虑宾金特高压直流故障等电网省际送受电通道故障停运和大机组、大容量发输电设施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可能带来的影响,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底。要高度重视有序用电应急响应工作,建立、健全有序用电应急响应机制,联合成立应急工作小组,落实宁波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方案和操作手册,全面增强应对突发和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各级经信部门和供电公司要建立完善有序用电预警机制,加强电力供需情况预测及平衡,按需及时启动有序用电预案,保障电力有序可靠供应,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社会和谐安定。
(四)继续推进政企联合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充实完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借鉴“线管会”等成功经验,持续坚持有序用电“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各地要组建有序用电常设机构,落实专项经费,安排专门办公场地和工作车辆,并派出相关人员与供电公司合署办公,利用供电公司需求侧管理系统平台快速、有效实施有序用电措施,及时沟通和解决有序用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并联合对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规企业进行警告和处罚。
(五)持续提升技术管控水平。深入推进需求侧管理系统应用,加大用户负控开关跳闸回路接入终端的力度,提高负荷监控能力。在今年迎峰度夏前,要确保负荷实际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70%以上,负荷实际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40%以上,100kVA及以上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各县(市)区要继续按照《关于对两部制电力用户有序用电试行电费补偿的通知》(浙价商〔2013〕43号)文件要求,落实好电费补偿政策,并加大对破坏负荷管理终端、扰乱有序用电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加大用户执行奖惩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继续将执行方案和具体要求分解至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分级实施日常和年度考评与奖惩,加大对县(市)区和企业执行情况的奖惩力度,对超用电计划电量的县(市)区实行“超一罚一点五”和“周超周还”制度。对企业执行不到位的实行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停电一天、第三次停电三天的处罚。同时,鼓励低谷用电,对于低谷多用的区域,适当奖励高峰用电指标。努力实现“停机不停线、限电不拉路”目标。
各县(市)区编制的有序用电错避峰方案,必须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并于5月25日前报市经信委和宁波供电公司备案。
附件:1.
企业错避峰安排计划表.doc
2.
企业错避峰安排计划表汇总.doc
3.
高耗能企业错避峰安排汇总.doc
宁波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